学用结合 四川纵深推进新修订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地落实

“这次授课老师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新旧条例的内容进行了对比,详细说明了条例的修订要点,给我们厘清了思路,收获很多。”泸州市江阳区生态环境局工作员刘郡杉说道。

新修订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正式实施一个多月,四川各地坚持学用结合,在学中用、在用中学,纵深推进新修订《条例》落地落实,进一步增强社会大众的法治理念,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持续学 宣传教育活动向纵深推进

学法懂法才能更好守法用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创新形式、丰富载体,通过专题培训、专家授课、线上线下学习等方式加强学习和宣传,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抓安全工作不再是党委政府等少数人的责任,而是大家共同的事,要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起人人有责、个个知责、时时负责、事事尽责、失职问责的安全工作格局。”近日,广安市岳池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到该县鱼峰乡,为乡、村两级干部、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安全培训。

“很实在!很有用!”培训结束时,鱼峰乡乡长方波谷总结说到,今天的培训既有学法普及、又有案例警示,还为我们基层干部抓安全工作讲清路径、明确方法。

 

泸州市江阳区把新修订《条例》的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泸州市江阳区安全培训中心对全区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培训,授课老师从新《条例》的修订历程、主要修改内容、重要条款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结合刑法修正案及事故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现场检查、程序办理、文书制作、法条适用等多个环节详细讲解,过程中大家认真聆听并积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问题进行提问,学习氛围浓厚。

“这次培训旨在加深基层监管人员对《条例》等内容的理解与掌握,强化监管责任、规范执法程序,接下来需要切实地将把所学的运用到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江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周锐提到。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更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近期,德阳绵竹市组织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80余人参加了新修订的《条例》的专题培训。主要就新《条例》的修改背景、出台意义、修改亮点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据绵竹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全市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对新条例的认识,丰富了法律知识储备,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何法律意识,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实际用 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四川把新《条例》纳入“八五普法”内容,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在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讲新《条例》,尽可能覆盖全体从业人员,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请您出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在该企业生产车间,执法人员发现打磨岗位和焊接岗位有两名作业人员正在使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当即请两名人员出示操作证。但企业负责人和两名作业人员均表示没有此证。近日,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按照专项执法计划对辖区内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

“你企业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必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如果没有特种作业人员未培训无证不具备该岗位工作能力,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全国各地类似的事故还少吗?所有企业和作业人员应当遵法守法、依法生产。”执法人员现场通过手机搜索类似事故案例,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警示和普法教育,并向企业赠送了包含《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在内的一套安全用书。

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对查实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条罚款三万元。

据了解,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局分析近两年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生产安全事故,发现大多数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不强,需要继续“补课”。该局就要求执法普法要精准、要专业,凡是新进人员必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用书,必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凡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均采取专题培训、座谈交流、执法考试、现场比武等方式加深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执法必普法,通过组织小测试、送法规、小宣讲等形式进行普法,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效能,增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入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档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近日,广元市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采用“检查+普法”的方式,结合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紧盯重点,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力度。当地一家企业负责人说:“这种方式不错,一次检查下来,我们学到不少安全法律知识,日后能更好地开展安全自检。”

良法促善治。“新修订的《条例》亮点多、措施硬。广而告之、推而学之、懂而用之,必将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为爬坡过坎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广元市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